工资照发!福利照享!这个带薪假期四川拟出台
全国老龄办最新发布的消息显示
到2017年底已有8个省份
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
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
你养我小,我陪你老
已不是奢望
8省立法建立独生子女带薪陪护制度
目前,已有8个省(直辖市)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。包括重庆、黑龙江、福建、河南、湖北、广东、广西、海南。四川方面今年拟出台。
具体来看:
四川
今年拟出台每年给独生子女7天假期,带薪照料住院父母。
重庆
有独生子女的老年人,患病住院治疗期间,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,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。2018年3月1日起实施。
黑龙江
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,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其陪护假,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20天,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10天,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。2018年1月1日起实施。
福建
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,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其陪护假,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20天,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10天,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。2018年1月1日起实施。
河南
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年人住院治疗期间,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的护理假,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。2016年5月27日起实施。湖北
对赡养人、扶养人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,用人单位应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的护理时间;对独生子女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,每年护理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15天。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。
广东
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,患病住院治疗期间,其子女可以享受护理假,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,期间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保障职工工资照发,并且不影响职工的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。2018年2月1日起实施。
广西
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的,患病住院期间,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假。护理期间的工资、津贴、补贴和奖金,其用人单位不得扣减。2017年9月1日起实施。
海南
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的,患病住院期间,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假。护理期间的工资、津贴、补贴和奖金,其用人单位不得扣减。2017年9月1日起实施。
什么是照料假?
四川拟出台条例草案规定:“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,患病住院期间,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照料,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7天的照料假,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。”
不执行或被列入黑名单
在各地出台的政策中,大部分都强调独生子女在享受护理假期间,其工资待遇不变。
福建规定:如用人单位不支付独生子女护理期间享有的工资福利,人社或有关部门将责令限期给付。情形严重的单位将被列入拖欠工资“黑名单”,在招投标、市场准入、融资授信等方面都会受到约束,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在评先评优、职称评定等方面也会受到影响。
海南规定:“独生子女护理假”有法律依据,符合规定的人群有权依法申请。一旦独生子女在父母因病住院申请该假遭到用人单位拒绝时,可以依法申请人社及劳动部门介入协调。
莫让照料假成为纸上的福利
不少人担忧,独生子女护理假因涉及各方利益博弈,如果没有后续的配套政策跟进,极有可能成为“纸上的福利”。
如今8个省份已将民间呼声转化为地方法规,无疑是值得称赞的事情。休照料假已经成为现实。
同时,有关部门还将建立一个与社会整体相衔接、相互兼容的配套体系,进而让“带薪护理假”成为子女的真正权利,成为老年人的真正福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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